“鉴于条款”或将决定商标归属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09-09-24 00:00:0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三联商社与三联集团商标纠纷一案22日在市中院开庭审理。“鉴于条款”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而法律界人士表示,对此条款最终的认定或将决定“三联”商标最终归属。

记者了解到,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前身郑百文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在合同开头部分有一个“鉴于条款”:1、许可人是三联服务商标的所有权人;2、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

三联集团代理律师郝纪勇阐明了“鉴于”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以某种情况为前提加以考虑。很显然,这个“鉴于条款”不仅是整个合同的组成部分,而且地位极为重要。正是在这一条款的“率领”下,才形成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具体约定条款,其中包括三联商社有条件无偿使用“三联商标”。郝纪勇说,该“鉴于条款”一方面明确说明了合同目的是“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另一方面,还附加履行合同的条件,即“许可人是被许可人的第一大股东”。现在,三联集团“积极支持被许可人的发展”的前提条件已经灭失,已没有义务继续履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庭审中,双方代理律师针对三联集团与三联商社前身郑百文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的“鉴于条款”进行争辩。三联商社代理律师曲艺认为,“鉴于条款”在合同中并不重要,也不是其他条款有效的前提,是可有可无的。郝纪勇认为,三联商社方面对“鉴于”的意思,不能举出相应证据,属于“举证不能”。法律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鉴于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或将决定“三联”商标归属。虽然对“鉴于”一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但按照合同的前后逻辑关系,作为“前提”理解,更为合理。

此前已有媒体报道,在去年国美电器假道山东龙脊岛取得三联商社控股权次日,国美电器控制人黄光裕就赶赴济南,与三联集团董事长张继升彻夜长谈,希望能够购买“三联”商标。“黄提出购买,就是默认了这一商标的相关权益在三联集团,知道处分权究竟在谁手里。”三联集团相关负责人说。对这一问题,三联商社董事会秘书沈睿以“这个你要问国美”应答。

三联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商社股份继续使用‘三联’服务商标已属侵权。但考虑到对上市公司的中小股东负责,暂未对商标使用权问题采取行动。但这并不代表今后不采取相应行动。”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三联商标是三联集团花费巨资长期培育的知名商业品牌,是三联集团及其关联企业赖以生存的重要无形资产。如果失去“三联”商标,三联集团百余家企业、数万人就业也将面临重大考验。

源于:《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