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工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效果昭彰
本报讯(首席记者 陈洋)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迅速行动,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重点检查内容,以商品集散地,边境口岸及专营专卖店等为重点检查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检查领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食品、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检查产品,在近半个月的时间内,全省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60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16000处,立案涉嫌商标侵权案件160件,案值200余万元,已结案26件,收缴违法商标标识10000余件(套)。
在专项行动中,省工商局要求全省各级工商机关依法加强对商标标识、包装装潢的印制单位进行监管,切实做到“四查四看”,即:查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看所印制的商标样稿是否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查被许可人印制注册商标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看被许可人印制的商标标识是否在许可或授权范围内,并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查委托印制未注册商标的商标图样,看所印制的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及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使用注册标记的规定;查印制商品装潢样稿,看是否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上述违反行为,及时依法进行处理。
全省各级工商局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哈尔滨市工商局,目前已立案14件,结案5件,其中有侵犯“富裕老窖”驰名商标专用权案件、违法使用“五常大米”地理标志及印制违法标识等案件。齐齐哈尔市工商局重点检查了农机经营户,发现有5户经营者经销的3个品种56台(套)农机具的安全要求、外观质量、警示标志及使用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标准,经省农机检验站鉴定为不合格产品,案值近6万元,已立案查处。牡丹江市工商局开展了对市区手机通讯市场的专项整顿,已检查出涉嫌销售手机侵权商品的商户126户,查扣涉嫌侵犯“三星、步步高、摩托罗拉、OPOP、诺基亚”等品牌的侵权商品共计300余部。佳木斯市工商局重点检查了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日用小商品批发、体育服装零售等商品批发零售市场23处,检查富锦、同江、抚远边境口岸及外销经营场所3处、检查商标印制行业22户,已立案涉嫌商标侵权案件7起。其中桦川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侵犯“桦川”大米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当事人在未经“桦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桦川县米业协会许可的情况下,以每条0.83元的价格擅自印制标注“桦川”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包装袋5000条,已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