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知识产权侵权案四成是商标侵权

新闻来源:东莞日报 发布时间:2011-04-13 08:11:21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东莞时间网讯 去年4月1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得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管辖权。昨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年来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情况分析。报告显示,截至今年3月31日,市第一人民法院民四庭共受理案件687件,共结案520宗,解决诉讼标的额达3197.98万余元。

著作财产权侵权网吧最多

报告称,一年来受理的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案有375件,占受理知产案总数的54.59%。其中,网吧行业侵犯影视作品网络信息传播权纠纷占侵犯著作财产权案件的绝大部分。KTV侵犯歌曲著作财产权案中,KTV接诉后对侵权行为基本予以承认。去年6月份,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国)以拥有对台湾偶像剧《热血青春》的网络传播专有播放权为由,分别将东莞55家网吧告上法庭。

商标侵权案占收案总数逾四成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多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行为引起,一年中受理此类案件有296件,占收案总数的43.09%。其中,药店销售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收案30件,结案29件。

目前,该院民四庭审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涉及多个品牌,如假冒“D-Link”、“D-Link友讯网络”交换机、“361°”服装、“剑南春”酒、“欧珀”手机、“黑人”牙膏、“上海”复写纸、“中华”铅笔等。

商业维权案件大幅增加

该院民四庭庭长柯小玲告诉记者,商业化维权在知识产权案中迹象明显,系列案件大幅增加。柯小玲说,通过对民四庭一年来共受理687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进行研究,发现商业化维权导致的大量非正常起诉,一方面层层转包提高了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另一方面使得承包律师事务所为达到敛财的目的而泛滥取证,甚至对同一侵权主体多次取证重复起诉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