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形金刚玩具遭商标侵权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12 22:19:3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次
日前,高淳县工商局根据举报,在该县某超市发现一批正在销售的变形金刚玩具涉嫌假冒。经查,该商品是由汕头某塑胶有限公司生产、南京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经销。
当事人销售的变形金刚玩具,所使用的标志“TRANS FORMERS”与孩之宝公司所注册的“TRANSFORMERS”组合商标相比,仅是在字母间多了一个小空格。
TRANSFORMERS指的是变形金刚,而TRANS FORMERS却不符合英语的常规用法,也不是某种商品的英文名称。
经孩之宝公司认定,该公司未授权当事人使用该商标,与生产商也无任何合作关系。当事人在变形金刚玩具上突出使用相近似的商品标志,足以让消费者混淆,其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至案发时,当事人已以32元/个的价格向超市销售了3790个,销售额12.128万元。
考虑到当事人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均为下岗职工,且法定代表人身患严重的心脏病,其行为亦非主观故意,案发后能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综合上述因素,该局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