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傍名人”被诉 商标存货双隐忧
已成功过会的乔丹体育,仍然难以撇清其“傍名人”的质疑。近日,有消费者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从乔丹经销商处所购买的乔丹品牌服饰,宣传中并未被告知与美职篮明星乔丹无关,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诈。
诉讼书显示,原告认为“乔丹”译名已广泛知晓,乔丹体育经销商销售以“乔丹”品牌命名服装,同时并未向消费者表明与受到尊敬的明星“乔丹”无关,造成误导消费。
商标风险犹存
在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特别指出存在商标及商号的潜在风险,并积极撇清与Jordan的关系,声称乔丹品牌与飞人乔丹并无关系,Jordan也未就注册商标事宜向公司提出过任何权利和主张。
但乔丹体育甚至将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在国内注册。此外,与乔丹体育还曾注册过一家关联公司,名为“湖人队体育”,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乔丹体育还在招股说明书中与耐克公司对比,认为其Air Jordan产品与乔丹品牌差异较大,不存在潜在纠纷。
但耐克全资子公司匡威在“五角星”商标上,长期与乔丹体育展开诉讼,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却并未公开披露。
此次诉讼的消费者的代理人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向记者表示,2000年乔丹体育开始使用“乔丹”作为其商号和商标,误导和欺诈了很多喜爱美国著名篮球明星Michael Jordan以及爱好体育的相关消费者。乔丹体育借名出名从而快速发展壮大的竞争方式显然不够诚信。
王东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有可能引发其暂停上市。此外,同在晋江的安踏、匹克等品牌一致选择赴海外上市,唯有乔丹体育欲成为A股首家体育用品上市公司。如果按照美国法律,乔丹体育将构成侵权,选择国内上市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
存货增加隐忧
除商标风险外,乔丹体育近年来存货亦大幅增加。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末公司存货为2.82亿元,2010年末攀升至3.8亿,增幅为34.86%;2011年6月底进一步增加至5.12亿元,增长率达到34.79%。相比于2009年末,乔丹体育2011年6月底的存货增幅高达82%。
对此,公司解释称,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
招股说明书还显示,2011年上半年乔丹体育存货大幅增加的重要因素在于委托加工物资增长超过1倍,2011年6月底达到1.67亿元,占据总库存的三分之一。
乔丹体育表示,公司大部分运动服装以及少部分运动鞋由外协厂商生产,如果代工厂生产能力、加工工艺不达要求,将导致产品供应延迟以及质量下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伴随着乔丹体育存货增加,应收账款也大幅增长,2011年6月底应收账款达到5.84亿,较2010年底的3.8亿增长了51.82%。周转率从2008年的28.19次/年变为2011年上半年的7.04次/年。
乔丹体育解释称,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经销商的货款,为了帮助经销商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市场、加快产品销售并减少库存,公司对经销商回款适当放宽,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按照招股说明书所示,乔丹体育应收账款基本为一年期内,其中,3个月以内占据90%以上。在此情况下,公司2008年销售11.58亿元,应收账款仅为4109万元,占比3.5%;而到了2011年上半年,营收17亿元,应收账款则超过5.8亿元,占比高达34%。
经销商店铺是乔丹体育销售网络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占其品牌专卖店的绝大多数。乔丹体育称,公司存在着整体上依赖经销商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运动服饰行业是对流行趋势极为敏感的行业,乔丹体育自称,流行趋势变化较快,当季产品销售时间相对较短,如果不能把握市场需求,将会引起当期销量降低,存货积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