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上卖酒卷入商标侵权案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22 22:52:0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6月20日,惠水县工商局通报:黔南一在校大学生杨某开设“网店”从事酒类经营活动,擅自发布网络广告的内容牵涉“侵犯注册商标权”被惠水县工商局立案查处,据悉,这是黔南州首例网络交易商标侵权案。

据通报:4月18日,“贵州永红酒业有限公司”向惠水县工商局投诉反映称,近期发现,未经该公司授权,有人在“21食品商务网”擅自发布药酒、保健酒、黄酒等“涟江”牌系列酒,请求工商部门保护该公司的“涟江”牌商标专用权。

4月19日,该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派员调查发现长顺县睦化乡杨某(现系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有重大嫌疑。5月31日,工商调查人员赴都匀对杨某进行了询问,杨某交代,杨的舅舅花某某持有“贵州永红酒业有限公司”委托书,委托花为都匀及周边县市销售“贵州永红酒业有限公司”的“涟江”牌系列黑糯米酒的代理商。杨某利用课余时间为其舅舅销售酒,领取提成费。由于杨某懂得网络,在原“惠水县酒厂”和现在的“贵州永红酒业有限公司”、“惠水县好花红酒厂”及花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从2007年开始擅自在“21食品商务网”上,以“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的名义发布销售原“惠水县酒厂”及“贵州永红酒业有限公司”的“涟江”牌系列酒的广告。2008年后,“涟江”牌劲猛龙酒停止生产,杨某为了保持网上点击率,一直未删除网页广告。

通过调查结果,杨某在未取得任何合法的手续下,擅自在网上以“惠水县好花红酒厂”的名义发布的销售“涟江”牌系列酒的广告系杨某的个人行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