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被告缺席 江苏雪豹起诉苹果商标侵权案延期举证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1 21:55:1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次
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江苏雪豹起诉苹果商标侵权案原定于7月10日进行证据交换。但由于5名被告中仅苹果一家到庭,且原告申请延期举证,因此证据交换没有进行,具体证据交换时间尚未确定。
据悉,江苏雪豹日化有限公司于6月5日向浦东法院递交诉状,状告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智德典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美亚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好当买贸易有限公司和江阴华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7月10日,原告又向法院递交申请,要求追加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无锡海纳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案被告。
江苏雪豹代理律师江卫10日说:“截至目前,江苏雪豹状告对象共7名,诉求之一是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之二是要求被告赔偿金额50万元,但具体诉求和金额可能还会调整。”
江苏雪豹称,由于苹果公司至今在我国第9类商标中既没有获得英文“SNOW LEOPARD”,也没有获得中文“雪豹”的商标权,因此江苏雪豹认为苹果一款名为“Snow Leopard”的操作系统出现在中国市场进行宣传和销售,对江苏雪豹构成了商标侵权。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区别于此前的“IPAD”商标案,“雪豹”的争议点在于商标是否相似。苹果虽然没有申请到“雪豹”和“SNOW LEOPARD”商标权,但也很难就此认定苹果侵犯了江苏雪豹汉字“雪豹”和拼音“XUEBAO”组合图形的商标权,关键还需看双方持有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