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工商局查办移送重大商标侵权案六人获刑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13 16:46:14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次
日前,武胜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袁某等六人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袁某等6人分别作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不等的判决。
袁某等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在未经武胜县三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印制武胜县三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所有的“德能”牌烟花爆竹注册商标及激光防伪标识,并将在四川省蓬溪县兴旺烟花爆竹厂等购买的鞭炮,贴上伪造的“德能”商标和激光防伪标识在武胜县部分乡镇进行销售。经群众举报,并经武胜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周密暗访摸排,实施突击检查,在赛马镇查获了袁某等人非法制造的武胜县三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德能”注册商标及防伪标识8万余枚。因案情重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四条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武胜县工商局将该案及有关证据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