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驰诉Guccio Gucci赢商标案
我们都喜欢给一个家族取一个让自己喜欢的名字,并且一直这样沿用下去,比如George Foreman分别给他的5个儿子George(取名为George Jr.、GeorgeIII、George IV、George V和George VI),还有Jermaine给他的3个儿子分别取名为Jermaine、Jaimy和Jermajesty。然而不幸的是,这样的家族荣誉结局并不总是美满的。
日前在佛罗伦萨,在由古驰(Gucci)集团发起的一项知识产权案中,一名法官否决了Guccio Gucci及其兄弟Alessandro Gucci,他们都是Gucci公司创立者Guccio Gucci的曾孙。《女装日报》报道,Guccio和Alessandro的手提包和饰品公司ToBeGSrl因使用“Gucci”和“Guccio Gucci”用于营销传播及网站活动,被控非法侵犯了古姿公司的商标。
法官最后裁决认为,对于使用名称“Guccio Gucci”,会对ToBeG公司的产品和古驰公司的商标造成不公正的关系,法官同时还认为,其行为构成了一种不公正竞争行为,并且还会对古驰公司造成损失,因为被告的广告材料与古驰公司的产品和商业活动容易产生混淆,并且非公正地利用古驰公司产品质量和声誉。
Guccio Gucci为这一家族时装品牌工作了12年,于1989年离职,并在2008年创立ToBeG公司之前帮助其父亲经营GiorgioG手提包系列。
古驰集团已经不是第一次被迫采取法律途径对其拥有的名字加以保护了早在2009年,古驰公司就曾起起诉Jennifer Gucci(Guccio Gucci之孙Paolo Gucci的前妻)与Gemma Gucci(Paolo Gucci与Jennifer Gucci的女儿)利用Gucci来命名她们的咖啡店以及其他东西。并且古驰公司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而就在两年前,古驰公司还在香港起诉Cosimo Gucci(意大利著名设计师,Gucci家族第四代继承人),因其欲在港销售其个人品牌Cogu。就在同一年,古驰公司又状告Elisabetta Gucci(Gucci家族第三代继承人)利用她个人的名字来命名她的全球连锁酒店。
在5月份,古驰公司被判获得470万美元的商标损害赔偿费,而这笔费用是由另一家竞争对手时装品牌Guess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