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帝公司诉鑫源利纤维公司商标侵权案胜诉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9-04 16:24:44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次
武汉爱帝高级服饰有限公司(简称“爱帝公司”)与武汉市鑫源利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于2011年9月6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尹为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魏大海主审、代理审判员魏兰参加评议的合议庭,于2011年12月27日、2012年2月7日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对爱帝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范围、注册商标情况主张驰名商标的相关事实,以及武汉市鑫源利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侵权等事实进行了审查,认为爱帝公司第3620077号商标满足驰名商标的要求,鑫源利公司销售被控侵权商品和在经营场所使用与第3620077号商标相近似的商标,侵犯了该注册驰名商标专用权,应该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院判决:武汉市鑫源利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武汉爱帝高级服饰有限公司第3620077号“爱帝”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剔除其经营场所宣传纸中的“爱帝”字样,一次性赔偿原告武汉爱帝高级服饰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0元。驳回武汉爱帝高级服饰有限公司其他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