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配商法雷奥诉他人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胜诉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27 20:15:0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因认为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及对方构成不正当竞争,汽配商法雷奥将江苏法雷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法雷奥公司)、北京浩海力兴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海力兴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江苏法雷奥公司、浩海力兴公司停止侵权行为;江苏法雷奥公司赔偿法雷奥经济损失等41万元。

法雷奥成立于1951年,在中国注册取得“法雷奥”、“Valeo”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是第12类离合器等。2010年10月,江苏法雷奥公司将“法雷奥”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其离合器片产品以及展会宣传、网站上使用与法雷奥涉案商标相近似的“VQleoo”商标。江苏法雷奥公司还注册了以“法雷奥.com”为域名的网站,并在网站上宣传、销售其离合器片产品。此外,江苏法雷奥公司还在其网站上宣称“法雷奥集团是一家致力于设计、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并在离合器产品上突出使用了“法雷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字样。浩海力兴公司销售了由江苏法雷奥公司提供的涉案侵权商品

法雷奥诉至法院称,江苏法雷奥公司侵犯了法雷奥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浩海力兴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侵权,并由江苏法雷奥公司赔偿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人民币50万元。江苏法雷奥公司辩称,江苏法雷奥公司从未注册过“VQLEOO”商标。江苏法雷奥公司企业字号经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有权使用。江苏法雷奥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是建筑工程机械和矿山机械,与法雷奥的经营业务有区别。法雷奥主张的赔偿数额缺乏依据。请求驳回法雷奥的诉讼请求。浩海力兴公司辩称,浩海力兴公司销售的涉案被控侵权产品是从江苏法雷奥公司购进的,误认为该公司是法雷奥的下属企业或代理商,并不知道是侵犯法雷奥商标权的产品,而且只要了3件样品,包括销售给法雷奥的2件。现已停止销售,因此不同意法雷奥提出的诉讼请求。

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江苏法雷奥公司在其离合器商品上使用的“VQleoo”标识与法雷奥注册的“Valeo”商标在商标构成要素上近似,并会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属于近似商标。江苏法雷奥公司将与法雷奥的“法雷奥”商标相同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宣传其商品的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江苏法雷奥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对法雷奥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另外,江苏法雷奥公司将与法雷奥的“法雷奥”注册商标相同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字号,生产、销售离合器片产品,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江苏法雷奥公司还在其网站上宣称“法雷奥集团是一家致力于设计、开发、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供应商”,借助他人的荣誉和历史,为自身作宣传,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虚假宣传。鉴于法雷奥的涉案商标“法雷奥”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江苏法雷奥公司在其离合器产品上突出使用与法雷奥不存在任何关系的“法雷奥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字样,其攀附法雷奥已经建立起的良好声誉的意图明显,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江苏法雷奥公司的上述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浩海力兴公司销售由江苏法雷奥公司提供的涉案侵权商品的行为亦构成对原告商标权的侵权,应立即停止该侵权行为。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