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诚勿扰》节目要更名?商标侵权案二审宣判
日前,长达三年的“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江苏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非诚勿扰”商标侵权行为,在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昨日,主持人孟非通过其微博@孟小发的生活 回应了此事:我们仍然应该相信法律,因为相信法律总比相信权力好。谢谢大家关心!截至记者发稿,江苏卫视方面并未就该判决表态,对《非诚勿扰》本周末是否继续播出也暂无回应。
2009年2月16日,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获得了“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所”等。随后,他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
在金阿欢获得“非诚勿扰”商标的这一年,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
2013年,金阿欢将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告上了法庭,称对方侵犯了他的商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两者属于不同类商品(服务),不构成侵权。据此,法院驳回了金阿欢的起诉。金阿欢不服,提出上诉。深圳中院二审认定,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从服务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判定,其均是提供征婚、相亲、交友的服务,与金阿欢“非诚勿扰”商标注册证上核定的服务项目相同,而不能只考虑到它的电视播出形式。最终认定,江苏卫视在《非诚勿扰》节目中使用“非诚勿扰”商标行为侵害其商标权,证据充分。江苏卫视在判决生效后应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一纸判决,声音四起。金阿欢的代理律师肖才元说:“电视节目本身就是一种服务,江苏卫视就是将‘非诚勿扰’作为服务商标使用,故而存在侵权行为。另外,江苏卫视将《非诚勿扰》归为大型生活服务节目,从实际角度上看它确实进行着婚恋交友的服务。”
有评论解读说,这纸判决首次从法律高度给出了一个答案:这档开播六年的节目到底是电视节目还是相亲服务?判决的意思就是:它属于后者。还有评论说:《非诚勿扰》被主持人孟非说成是“一档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不能忽视“生活服务”是“节目”的定语,这不是文字游戏,其电视节目的核心本质是一件所有人都极容易理解的事。虽然博得了舆论层面的同情,但在法律层面即知识产权上的疏忽导致了现在的被动和麻烦。
面对判决结果,现在江苏卫视有三个选择:要么花钱买商标、要么栏目改名、要么栏目停播。目前看,第三种的可能性不大,是花钱还是改名,何时改名?本周末的《非诚勿扰》是否会暂停播出?江苏卫视尚未做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