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榨菜莫把"马江"当"乌江","马江"不服提起上诉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9 11:02:16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涪陵乌江榨菜是老牌子,你可知道,市场上还有一款马江榨菜。市商标协会昨日发布消息称,涪陵乌江榨菜一审赢了官司,法院判决撤销马江商标。

据了解,乌江榨菜是重庆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涪陵榨菜集团)旗下产品,该公司在1997年就申请注册“乌江及图”商标,次年5月核准注册,至今已有17年。2004年,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涪陵榨菜集团是在2013年2月察觉到马江榨菜的。经调查,马江榨菜有自己的注册商标——马江Majiang。涪陵榨菜集团据此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马江商标,委员会裁定支持涪陵榨菜集团请求。

马江商标注册人不服,起诉至北京市一中院。马江商标注册人洪春勇称,“马江 MA JIANG”商标,无论从含义、读音、整体外观上看,都与“乌江”商标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近似。福建省闽江下游从福州东南乌江与南台江汇合处至入海口的一段,当地俗称马江,至今仍在福州市马尾区。

2015年12月底,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认为:马江与乌江,两者在文字构成和字体字形上极为相似,并且均为榨菜商品,共存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和误认。商评委裁定认定事实清楚,判决驳回马江榨菜的诉讼请求。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长隆律师事务所徐兴权律师表示,我国商标法规定禁止通过搭便车、傍名牌等方式达到不正当竞争目的。

2013年2月,乌江榨菜所属的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与其“乌江”榨菜近似的“马江”榨菜出现,于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申请,请求撤销“马江”商标。“马江”商标注册人不服,起诉至北京一中院。“马江”商标注册人称,因为福建省内闽江下游从福州东南乌江与南台江汇合处至入海口的一段,当地俗称叫“马江”,中法战争“马江海战”就是在该水域爆发的。涪陵公司的行为具有明显的市场垄断的意图,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平竞争原则。2015年12月,北京市一中院作出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2016年4月,“马江”商标注册人上诉至北京高院,目前尚未最后判决。

重庆晨报记者从市工商局渝中分局获悉,因假冒正牌“培林体育”跳绳产品,朝天门金海洋、银星商城四家商贩3月份分别被重庆工商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