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保护助推首都文化产业发展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27 00:00:0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近年来,版权产业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兴起,各地政府纷纷采取多种举措大力扶持。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市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管理模式,为首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特别是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奥运版权保护取得实效,北京地区实现了版权“零投诉”的工作目标,受到国际奥委会高度评价。同时,北京市在版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版权部门学习借鉴。    版权产业作为一个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版权产业发展迅速,对GDP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成为各地支柱产业之一。北京市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高度重视版权产业发展。北京市版权局近年来不断完善著作权法规政策体系,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有力地推动了北京地区的版权保护工作和版权产业发展。目前,快速发展的版权产业已经成为首都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
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为确保著作权法得到更好的贯彻落施,北京市版权局一直把完善著作权法规政策体系放在重要位置,多年来都在积极不断地开展地方立法的调查研究工作。先后出台了《北京市鼓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北京市关于加强计算机软件保护工作的意见》、《版权流动监督岗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促进了著作权法的有效实施。
同时,为充分发挥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此外,还参与制定并以政府名义或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公布实施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增强地方执法的操作性,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优化首都版权产业发展环境奠定了基础。目前正在研究起草《北京市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意见》、《北京市鼓励版权输出若干政策》等文件。
不断创新管理模式
2003年,北京市改革版权行政管理体制,赋予区县文化委员会著作权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健全了市、区两级著作权行政监管体系,解决了长期困扰北京市著作权行政执法缺位问题。全市著作权行政执法力量在原有基础上大为加强。
2004年,为了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版权保护工作,使版权的社会监管得到延伸,北京市版权局研究建立了“版权工作站制度”,形成行政监管主导下“政府引导、协会呼应、行业自律、企业自觉”的著作权保护新局面。目前,已在北京市文联、北京市广播影视集团等8 家单位设立了“版权工作站”。
2000年,北京市版权局设立版权调解处,负责协调解决北京地区著作权纠纷。仅2007年至2008年,就受理调解案件50余件,调解结案43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北京市正在加快组建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建立著作权法律框架下的行业规范。
2003年,为了强化版权市场的监管能力,弥补版权执法人员编制数量不足,建立了“版权流动监督岗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在重点地区设立流动监督岗,聘请监督员进行监督。在北京市开展的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和重点治理行动中,流动监督岗发挥了重要作用。
构建版权服务体系
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北京市版权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树立版权保护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职能,积极引导和扶持中介组织,提高了著作权领域的综合服务能力。
成立政府专业服务机构。2002年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的成立,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版权公共服务能力,为权利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北京计算机软件登记中心于2003年8月成立,在国家版权局等单位的支持下,该中心大胆改革,将国内软件登记周期由3至6个月缩短为20个工作日,并对登记费进行了资助。同时实行“一站式”办公,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北京地区软件企业的“登记难”问题,为软件企业更好地享受国家产业政策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设立北京版权保护中心技术合同登记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让规定的税收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组建中关村科技园区版权保护中心。北京市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了国内首家科技园区版权保护示范机构――中关村科技园区版权保护中心。该中心成立以来,通过开展法律宣传、登记服务、净化市场、反盗维权等活动,为权利人提供“一条龙”式服务,有效提升了科技园区版权保护的整体水平。
建立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平台。2007年4月,为了适应数字作品大量涌现的新形势,北京市版权局在全国率先建成数字作品版权登记平台,数字作品在获得版权登记的同时也获得先进科技手段的技术保护,解决了我国数字作品版权无法登记的问题。截至2008年年底,共登记数字作品100多万件。
构建社会版权保护联动体系。2000年,北京版权保护协会成立反盗版工作委员会,为广大会员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化版权保护服务。联盟成立以来,每年都开展反盗维权活动,在各地版权部门和相关执法部门的支持下,解决了许多会员单位的版权保护问题,为权利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根据国家版权局统一部署,北京市每年都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盗版行动。北京市版权局连续组织实施“春雷行动”、“枫叶行动”、“贺岁行动”等专项集中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行为。据统计,2003年至2005年间,全市共计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768起,收缴并销毁盗版计算机软件、图书、音像制品等总计680万张(册),行政罚款980.37万元,取缔非法经营摊点600余个,吊销违法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378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78人,向司法机关移送涉犯罪案件及案件线索165件。一次查获犯罪嫌疑人5名以上或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7件,为首都成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首善之区做出了重要贡献。
北京市版权局充分发挥著作权专业执法力量的专业优势,在巩固以往执法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开辟新领域,高度关注、重点查处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利用互联网从事侵犯著作权的高科技违法活动,在高端执法方面做出了积极探索。近年来,先后组织查处了全国第一例数据库作品著作权行政处罚案(理工华泰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全国第一例软件最终用户侵权案(龙发公司侵权案)等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的经典案例。这些案件的成功处理,为版权行政机关依法追究侵权行为的行政责任积累了宝贵经验。2006年以来,北京市版权局认真研究新技术条件下打击侵权盗版的法律问题,指导区县执法部门继续加强行政保护工作。
协助查处重大刑事案件
    实践证明,动用刑事制裁手段打击严重侵权盗版的违法犯罪分子是遏制侵权活动的有效手段之一。
近两年来,北京市版权局下大力气积极协助司法机关追究犯罪分子侵犯著作权的刑事责任,取得了可喜成果。其中,007@@@@外挂侵权案案犯谈文明、金互动公司侵权案案犯杨建委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2008年,Hsshopping.com网站侵权销售音像制品复制品一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黄杨胜等人已被依法批捕。
这些著作权领域的重大刑事案件的查处,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著作权刑事司法保护树立了示范案例。
实施版权保护重点工程
按照“版权保护重在建设”的方针,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组织实施版权保护重点工程,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版权保护工作。
在“正版工程”中,首先建设正版流通示范体系。2004年11月,推出了“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认证制度。建立示范体系,有利于打造正版产品销售主渠道,弘扬“使用正版光荣,购买盗版可耻”的社会正气,为消费者营造放心购物环境,压缩盗版分子的市场空间。其次是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北京市专门成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版权局,负责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和企业软件正版化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的日常管理工作。
2004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走出去”战略,积极实施“远航工程”。有关统计显示,版权输出“远航工程”初见成效,北京地区引进和输出结构日趋合理,输出目的更加均衡和多元化,出版单位开拓国际市场意识和版权输出能力明显增强。
2007年6月,为了积极应对新技术给版权保护带来的挑战,北京市科委、市版权局联合启动“科技维权工程”。北京地区科技企业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项目开发并迅速取得一批科研成果,数字版权登记技术、数字版权交易服务平台模拟系统、数字版权管理与激活技术、网络游戏反外挂与私设服务器技术等许多成果通过验收并很快投入应用。
提高公众版权保护意识
北京市历来高度重视著作权法宣传普及工作,每年都组织大规模的版权保护宣传活动。近几年来,北京市连续开展“著作权法进社区”、“著作权法进学校”、“著作权法进企业”的主题宣传活动,坚持开展中学生版权保护教育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浅出地向市民讲解著作权法的相关知识。
北京市版权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有针对性的宣传普法活动,通过在重点区域、重点地带设置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公众免费发放著作权法宣传册、版权保护手册等宣传资料,在街道、社区宣传栏内张贴著作权法宣传挂图等形式,宣传法律常识,提高市民的版权保护意识。仅2008年一年,北京市版权部门就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新闻出版报、新浪、搜狐、千龙等电视、平面、网络媒体刊登、播报有关北京市著作权管理、著作权执法、著作权宣传的新闻稿件约110余件(篇、次),累计报道630余件(篇、次)。
多举并施护航奥运经济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举世瞩目。与奥运相关的版权不仅是奥运经济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奥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重要载体。北京市版权部门全力做好奥运版权保护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保驾护航。
为确保奥运版权保护工作圆满完成,北京市早在2005年就制定了《奥运版权保护工作方案》和《奥运版权保护运行纲要》。文件对北京奥运会版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市场整顿、执法监督、网络监控等任务进行了分解,并落实了相关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同时,加强奥运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提高广大群众的版权保护意识。2007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组织制作并在北京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了10集“奥运版权保护知识”动画宣传片,连续播放12天,起到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2007年11月,北京市版权局与北京日报联合举办奥运版权保护有奖征文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21个省市的3000余篇稿件,组织相关专家对这些稿件进行了认真审核、评议,精选出20余篇陆续在北京日报上刊登,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
2008年4月,在城区主要交通干线公交候车亭投放了200块“保护版权尊重创新做文明首都市民”、“拒盗版、讲文明、迎奥运”为主题的版权保护公益广告,取得良好社会宣传效果。针对奥运版权保护工作中的种种难点,北京市版权局联合北京奥组委法律部举办了奥运版权保护论坛,邀请了中国音著协、中央电视台等业内专家分别就奥运版权保护工作范围、工作内容、法律依据以及奥运会音乐使用、电视网络独家转播权权益保障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探讨,进一步明确了奥运版权保护工作方向。
另外,还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协调相关工作部门,推出了一系列奥运版权保护的新举措。例如,开辟了奥运版权登记与保护绿色通道,为涉奥版权作品提供包括版权登记认证、作品展示、授权信息查询等快速、高效、便捷、可靠、全方位的版权服务。“中国印”、“福娃”等奥运官方作品都在第一时间完成作品版权登记工作。
专项行动成就显著
在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各级执法部门联合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奥运版权的各种违法行为。
在版权监管方面,以奥运会场馆周边和北京商业繁华地段为重点,对重点区域内图书、音像、计算机软件等版权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净化市场环境;在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全市重点区域内所有版权相关产品销售单位全部达到北京市“正版产品销售示范单位”标准;突出窗口行业版权监管,加大奥运场馆、星级宾馆酒店计算机应用软件监管力度,树立良好首都形象。
奥运会举办期间,建立了涉奥作品版权保护网络监控平台,及时受理网络侵权投诉,对网络视频转播实施适时监控,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将从事非法活动的网络服务提供商列入“黑名单”。通过这些举措,有力地遏制了侵权行为的发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地区实现了版权“零投诉”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国际奥委会的高度评价。
    (作者系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

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