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祥三宝》等歌曲引发著作权纠纷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27 00:00:0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次
认为北京普罗之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对音乐作品《吉祥三宝》、《七个字母》进行著作权登记,这两首歌曲的蒙文词、曲作者布仁巴雅尔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自己为这两部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近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原告诉称,自己于1994年、1996年分别完成音乐作品《吉祥三宝》、《七个字母》的蒙文词、曲创作,北京普罗之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没有获得原告同意或者通过转让等方式获得该作品著作权的情况下,擅自对以上音乐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原告发现上述情况后,曾多次与被告进行交涉,要求被告撤销著作权登记,被告一直借故拖延,拒绝办理。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著作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自己为音乐作品《吉祥三宝》、《七个字母》的著作权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