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踏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发的“中国驰名商标”荣誉称号。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
“中国驰名商标”(well-knownmarks of China)是指经过有权机关(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