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中国驰名商标”背后潜藏罚款危机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23:01:24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在近期密集出台的各种法规中,将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被一些研读过该部法律的泉州商标界人士认为,其中规定的“禁用中国驰名商标”背后潜藏的罚款危机,将是对泉州传统产业,特别是食品行业杀伤力最大的一条。“如果应对不当,泉州各大产业仅仅应对各种处罚就可能高达数十亿元,甚至更多,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泉州市名牌研究会会长林栋梁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诫说。

单起案件罚款10万元

商标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一新规一旦实施,意味着今后企业不能再将‘中国驰名商标’作为产品荣誉‘光环’进行宣传推广。”林栋梁在详细研读了新商标法后发现,很多企业只注意到了第14条规定中国驰名商标禁止使用,却没有看到第53条规定,违反第14条将被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

“这一罚款金额没有以上也没有以下,没有商量的,每起都是10万元。且全国各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都可以罚款,哪怕是一块糖果、一泡茶在市场流通,都隐藏着一次10万元罚款的风险。而市场上,流通的泉州糖果、茶叶有多少块、多少包?那可是数以千万计,甚至上亿单位。只要你有一个细节没改好,到那时候企业可能是躺着也中枪。”林栋梁担忧地说道。

统计数字显示,泉州地区仅工商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就有105件,通过司法途径认定的数量远比工商认定的多。这意味着,占据泉州经济主导地位的顶层企业群体,都可能受到这一法规的影响。

食品业受冲击或最大

林栋梁之所以强调一块糖果、一泡茶,这是因为泉州食品行业被认为是最钟情于借“中国驰名商标”进行宣传的行业之一。近日,记者走访了泉州部分大型商场和商业街发现,不少泉州企业的产品外包装、店铺上,都喜欢印上“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由于具有造牌的地区传统,食品、茶叶、鞋服等泉州传统优势产业,特别是食品行业,很多企业单个产品外包装对“中国驰名商标”一向情有独钟。在晋江SM的沃尔玛超市里,记者随意查看了一些泉州出产的糖果、烘焙食品的外包装,发现就连每一小袋的内包装都在醒目位置标注:中国驰名商标。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新法将于明年5月1日才正式实施,不少持有驰名商标的受访企业仍处于“观望”状态,当然也有部分企业未雨绸缪。

“我们在全国有十几个工厂,都会有一些库存原料,可以肯定的是,新规会给我们的原材包装带来一些损失,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正在研究在外包装上去掉相关元素。”日前,盼盼食品集团总裁助理王小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盼盼近期连续召开了多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对工作。王小芸坦陈,未来主要还是担心销售有一个滞后期,对于企业来说,必须严格根据销售周期,提早计算做好生产安排,避免未来遇到麻烦。

作为国内中国驰名商标最为集中的县市,晋江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也非常关注新商标的出台。“由于单价特别低,食品行业的包材一般是两年一个版本。包材一般提前五六个月生产,也就是明年夏季的产品,现在企业的包材、印刷品、广告招商手册都准备好了,就等明年上市了。”晋江工商局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正是食品行业适应新商标法最大的麻烦。

另一个业内人士普遍关注的是,新商标法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是否会设定合理的缓冲或过渡期,帮助企业调整适应,以避免巨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