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商标可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
福建省厦门市工商局近日推出一项新政策:放开厦门市著名商标的申请认定资格,允许台湾地区商标所有人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业内人士指出,这是近年来厦门市工商局深化两岸商标、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推进台湾商标保护战略实施的又一重大举措。
2006年11月,由国家工商总局主办的首届“海峡两岸商标品牌论坛”在厦门举行。之后,厦门市工商局将台资企业商标品牌保护、培育、推广纳入厦门市商标战略。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签署后,厦门市立即出台了加强保护台湾地区商标的一系列措施。前不久,国务院批准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此为契机,厦门市工商局又推出了台湾商标可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的政策。
厦门有3000多家台资企业,在国家工商总局支持海峡西岸发展战略系列政策推动下,厦门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台湾居民个体工商户群体。目前,台湾的许多商品在厦门都设有销售专区、直营店。来自台湾的维格饼家李锦彰副总经理表示,台湾商标可以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把两岸商标保护融为一体,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厦门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厦门市目前正在根据相关条件,考察100件左右的台湾地区商标,首批准备允许8件至10件台湾地区商标申请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这8件至10件商标最快将在今年上半年通过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另据了解,厦门的台资企业商标保护战略已初见成效。设在厦门的台资企业厦门正新橡胶工业有限公司已拥有3件中国驰名商标,金门高粱酒是首件通过厦门申报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台湾地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