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香”月饼曾在美加也有过商标争端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03 14:40:3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次
其实,香港莲香楼与广州莲香楼的关联起源于1910年。广州莲香楼始创时,颜怡志(音译Ngan Yee Chi)的祖父是广州莲香楼的创始人,当时莲香楼以制造糕点闻名。后来颜怡志与其余70个广州莲香楼的股东在香港创立莲香茶楼。1928年,广州莲香楼被收归国有,此后,广州莲香楼与香港莲香楼再无交流。
后来,香港莲香楼就用了“莲香”二字以及广州莲香楼的月饼外包装销售月饼,1995年到1998年间,广州莲香楼开始在海外注册商标,目前在中国香港、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地区成功注册。
对于为何香港莲香楼一直未注册商标,香港莲香楼传人颜尊辉此前接受采访时称,“他从父亲颜同珍口中得知,香港莲香楼与广州莲香楼早有默契,不会在对方的 地头 销售自己的月饼,广州莲香楼在香港只会以 珠江月饼 名义销售。”因此一直未注册商标。
其实早在1990年初,在美国、加拿大注册的“莲香”商标就曾经引起争议,当时香港莲香楼及广州莲香楼均有将月饼销售至海外,后来也引起了争端。吴国权告诉记者,最后这起官司达成了和解,“后来是广州莲香楼修改了标识,主要是考虑不要为小事惹太多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