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监管要与时俱进
商标监管要与时俱进
□柳长青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基层工商部门的商标监管意识。努力转变基层工商部门“重收费、轻管理”的陈旧观念,把基层工商部门开展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借鉴联系点的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使商标监管工作在基层工商部门顺利开展起来。使大家认识到,基层工商部门只有认真搞好商标行政执法,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商标管理工作;才能保障商标监管职能全面到位;才能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神圣使命。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基层工商部门商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基层人员熟悉和深刻理解《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掌握了商标监管的法律武器。通过学习一些政治、经济、科技等相关知识,拓宽基层工商人员的知识面,逐步适应了新形势下的商标监管工作。通过学习商标办案技能,使基层人员掌握如何发现案源,调查取证,定性处理,结案归档等基本业务技能,使其在办案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
三是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工商部门的商标监管职能作用。做到商标监管工作“四落实”,即商标监管机构的落实、商标监管制度的落实、商标监管职责的落实和商标管理人员的落实,确保监管职能到位;根据辖区监管工作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建立商标“六簿、五档”,即《注册商标登记簿》、《未注册商标登记簿》、《商标市场巡查登记簿》和《注册商标档案》、《未注册商标档案》、《商标案件档案》、《企业商标帮扶档案》等,为商标监管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部门覆盖面比较广的优势,对商标印制、生产、流通领域实行系统、主动、灵活的监管,以净化商标市场秩序;各基层工商分局再结合本辖区实际细化管理和考核办法,做到商标管理既有明确的工作重点和职责,又有考核的压力,实现工作有人做,任务有制度,考核有标准,促进基层工商部门的商标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实现商标监管职能的真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