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鸭王最终取得商标专用权
纠缠八年之久的争端见分晓
商报记者 叶松
纠缠八年的上海鸭王与北京鸭王商标之争终见分晓。上海鸭王餐饮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宣布,该集团公司最终取得了“鸭王”商标专用权。
据介绍,2000年,北京鸭王申请“鸭王”商标注册,但商标局以其直接表示了服务内容及特点,不具显著性而驳回。2002年,上海鸭王也提出“鸭王”商标申请,同样被驳回。之后上海鸭王申请复审,并巨资营销品牌,至2010年末,上海鸭王广告费投入达1100多万元。
根据资料显示,南北鸭王商标之争就此展开。2003年,上海鸭王申请复审。2005年,北京鸭王提出异议。2007年,北京市一中院判北京鸭王胜诉。2008年,北京市高院判决“鸭王”商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决定是否予以核准注册。
上海鸭王董事长范臻告诉记者,上海鸭王于2002年1月申请鸭王商标注册,2007年6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核准注册上海的鸭王商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2月判决,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裁定。至此,8年的鸭王商标之争尘埃落定,上海鸭王依法取得鸭王商标权。
据介绍,上海鸭王是1998年9月成立的餐饮企业。从成立时起,即致力于鸭王品牌的全面建设。经过12年不懈努力,目前已经在上海、北京等城市拥有10多家直营餐饮门店,在北京市大兴区拥有占地150亩年生产北京填鸭300万只的原料供应基地。上海鸭王已于2006年10月12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更名为“鸭王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位于嘉定区的占地28亩、含有五星级酒店、写字楼及商场、餐饮服务的鸭王商业广场已动工兴建,两年后建成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