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30 16:04:37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三个多月以来,各地查办了一批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益的大案要案。为有力震慑不法分子,进一步营造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强大声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2日在苏州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其中十大典型案例。

  这十大典型案例是:

  一、江苏省江阴市工商局查处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

  2010年12月8日,无锡市江阴市工商局查处一起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世界一线知名商标商品案,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巴宝莉、普拉达、BOSS等78个世界知名商标的服装、鞋子、眼镜等物品2万余件,案值在5000万元以上。现场还发现大量世界知名商标的吊牌、价格标签,以及涉嫌网络交易的电脑和部分网络销售订单。

  经初步确定,该批货物均为假冒商品。由于案情复杂且案值巨大,12月9日,江阴工商部门将案件依法移交江阴公安机关。

  二、重庆市工商局查处假冒“LV”“GUCCI”等国际知名品牌商标案

  2010年12月1日,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对时代豪苑商务楼、渝都商业大厦、佰富酒店等大楼进行现场检查,共计检查11个经营门店,查获涉嫌假冒LV、GUCCI、ROLEX、ARMANI、宝马、劳力士、江诗丹顿、法拉利等世界知名品牌的各类物品近2800件,案值达2000万元,涉及9个当事人。重庆市工商局对涉嫌犯罪的4家经营户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刑拘5人、追逃1人。

  目前,重庆市工商局正在联系注册商标权利人对查获涉嫌侵权的商品作鉴定和确定案值。

  三、广东省汕头市工商部门查获假冒知名化妆品商标案

  2010年11月12日,汕头市潮阳区工商局在潮阳区和平镇查获一辆货运车,现场检查发现货车上有涉嫌假冒的中华牙膏及化妆品等物品一大批。当天下午,潮阳区工商局联合公安部门对货车上的货物进行清点,查明货物里包括涉嫌假冒安利、宝洁等公司的商品及高露洁、中华、云南白药牙膏等共813件,27个品种,涉案值高达1971万元。

  11月20日,汕头市潮阳区工商局将案件依法移送给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查处假冒洗涤用品案

  2010年12月6日,广东省东莞市工商部门根据投诉线索,会同公安部门对东莞某洗涤用品厂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扣其生产的假冒“MONA”“ARIEL”“IKA”“ROMA”“GUDA”“Maxima”等注册商标的洗涤用品31吨、原料及半成品40吨、外包装纸盒2100个、微电脑数控定量包装机、薄膜封口机、电脑屏自动包装机、输送带、搅拌机等生产设备一批,案值30万元以上。

  12月20日,广东省东莞市工商局已将该案移送东莞市公安局。

  五、上海市闸北区工商部门查处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注册商标服装案

  2010年11月9日,上海市工商局闸北分局芷江西工商所在对辖区内一仓库进行执法检查时,在现场查获大量涉嫌假冒“The North Face”“Columbia”注册商标的服装等共计5412件。

  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商品均系假冒侵权商品。因涉案金额较大,该案件已于12月17日移送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经侦支队处理。

  六、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查获假冒贵州茅台酒商标案

  2010年10月28日,海南省工商局会同海口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海口市龙华路的一仓库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于某经销涉嫌假冒的贵州茅台酒共计637瓶,案值达76.13万元。

  经鉴定,上述酒均为假冒商品。因本案案值巨大,涉嫌构成犯罪,海南省工商局已于案发当天将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批捕。

  七、福建省石狮市工商部门查获假冒知名体育用品商标案件

  2010年12月7日,福建省石狮市工商局灵秀工商所在辖区内某仓库中查获涉嫌假冒“NIKE”商标的厚风衣2030件,薄风衣2850件,加厚风衣210件;涉嫌假冒“李宁”商标的厚风衣3040件,薄风衣1900件;涉嫌假冒“PUMA”商标的风衣1400件。涉嫌假冒侵权服装共计11430件,其中有标价的服装4880件,累计价值超过300万元。

  12月31日,石狮市工商局将该案件移交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2011年1月5日,石狮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正式签收移送书。

  八、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联合查处销售假冒“鸿星尔克”鞋案

  2010年12月6日,根据福建省鸿星尔克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举报,湖北省武汉市工商局、福建省工商局会同武汉市公安局和权利人对武汉市硚口区某体育用品商行一仓库进行了检查。现场检查发现仓库内存放有大量标称“鸿星尔克”的鞋类,共计1655箱、19860双,案值492.5万元。

  经鉴定,上述商品均为假冒“鸿星尔克”注册商标产品。经初步调查,2010年3月中旬,该体育用品商行于云南昆明购进标称“鸿星尔克”鞋1721箱,至案发日止,当事人已销售66箱,销售额3万余元,余下未售完部分被工商部门现场扣留、封存。

  由于此案涉案数额较大,涉嫌犯罪,该案件已于12月29日依法移交武汉市公安局处理。

  九、甘肃省兰州市工商部门查处假冒知名户外鞋商品

  从2010年11月底开始,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对辖区内销售涉嫌假冒知名户外鞋的摊点进行跟踪摸排。12月14日,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将白某为首的涉案人员9人以及涉案物品、涉案车辆一举查获,共查获涉嫌假冒知名商标的户外鞋696双,以及用于运输涉嫌假冒侵权商品的微型运货车5辆,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重大,兰州市工商局城关分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十、工商总局商标局扼制自然人叶某恶意注册商标案件

  经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查,自然人叶某自2005年以来向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522件商标,其中有233件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其中包括“爱马仕”“登喜路”“Hermes”“Gucci”“普拉达”“Prada”“Bosch”等大量高知名度涉外商标,该申请人明显出于非诚实使用意图,抢注他人商标、“傍名牌”恶意明显,严重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和市场竞争秩序,如核准上述商标注册,可能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专项行动期间,工商总局商标局将上述异议案件中的62件确定为专项行动重点督办案件,提前加快审理。截至目前,涉及自然人叶某的233件恶意抢注商标异议案件均已裁定完毕,裁定结果均为异议成立,不予核准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