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近4成4A景区商标遭“抢注”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1-02-02 15:15:38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没有硝烟,江西省旅游景区在商标保卫战中,全线告急!

  目前,省内31家4A旅游景区有35%仍没有任何自然人、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商标注册

  商标争夺战还将继续,而要“收复失地”则须付出代价,包括财力、人力及时间,甚至是无形资产的流失。

  有关专家指出,这场商标战折射出相关部门商标保护意识的缺失,同时建议旅游部门将“景区名称必须注册商标”列入评定A级旅游景区硬性指标中。

 
“洪崖丹井”景区

  “洪崖丹井”屡被他人注册商标

  洪崖丹井,中国古典音律发源地,1985年就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今年1月28日,作为旅游餐饮、住宿的洪崖丹井商标顺利通过3个月的初审公告期,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包括住所、咖啡馆、饭店、假日野营服务、茶馆、提供营地设施、养老院等。然而,景区主管部门——梅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对此毫不知情。

  知情人透露,4月14日上午,“洪崖丹井”商标申请人已向江西省工商局提出申请注册“江西洪崖丹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目前该企业名称已获核准,江西省工商局也证实了此事,而梅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却没任何反应。更令人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商标权保卫战,对梅岭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来说,并非“头一遭”。

  早在2002年11月28日,南昌市圣果食品供应站注册“洪崖丹井”成功,商品范围涉及“瓜子、花生、果仁”。2005年4月28日,“洪崖丹井”再次被新疆一自然人作为“糕点、蜂蜜等食品”商标,成功注册。

  但“洪崖丹井”被数次作为食品商标注册,并没有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红谷滩”“八大山人”陷商标战

  在商标争夺战中败下阵来的主管部门,并非少数。

  2004年6月29日、7月7日,红谷滩,这个南昌市倾力打造的新区地名,被成都一自然人作为商标向工商总局提出申请。此次申请涉及类似商品和服务包括不动产、保险、金融、餐饮住宿等。直到3年后,2007年8月初,主管部门——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才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

  相比于红谷滩商标被个人“抢滩登陆”,南昌县澄碧湖商标保卫战更为“惨烈”。

  在2004年5月21日这一天,南昌县莲塘一自然人向工商总局商标局一口气提出8个与澄碧湖相关的商标申请,涉及商品和服务类别从医院、疗养院、学校、影院到啤酒、宠物饲养、汽车美容维修,囊括了绝大多数服务行业。“对于澄碧湖主管部门来说,上述类别商标成功注册就意味着彻底的‘全军覆没’,”江西省商标事务所徐苗说道。

  进入保卫战名单的还有八大山人景区,早在1989年11月10日,南昌八一饮料总厂就申请注册“八大山人”为酒类商标。近年来,八大山人连续被个人、企业成功注册商标商品和服务范围涉及玩具、体育用品、住宿等等。被动之下,八大山人纪念馆急忙提出涉及多达45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

  高成本的“觉醒”代价

  面对商标权保护战役上的溃败,管理部门需投入更多“兵力”来挽回战局。

  2007年9月,接受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委托的江西省商标事务所,正式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红谷滩商标提出异议。同时,还申请“红谷滩”为43类项目商标,包括建筑、医院、城市规划、教育、运输、教育、广告等行业。今年3月28日,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成功注册“红谷滩”商标,项目涉及四大类别。

  而收复失地是要付出代价的,这包括财力、人力及时间。

  针对红谷滩商标提出异议的成本为6000元,而针对澄碧湖商标提出异议的成本则高达数万余元。然而,主管部门“心中永远的痛”并非“异议成本”,更多的是无形资产的流失。

  江西省商标事务所律师雍华清介绍,近年来,主管部门筹集资金7亿元,使井冈山景区在国际化形象、旅游吸引力等方面得到明显提升,然而,由于一企业捷足先登,以井冈山作为旅游观光类别商标注册成功,致使井冈山景区因为商标战上的失利,花费巨资为他人做了嫁衣。

  “交战”双方也曾试图“和谈”。去年6月,进贤一自然人曾经试图将手中涉及食用油、罐头、鱼制食品类别“赣南”商标,有偿转让给赣州市主管部门。然而,高达26万元的“赎金”让主管部门望而却步。“面对觉醒的主管部门,个人、企业提出的转让价格,往往是注册成本的数十倍甚至百倍。”

  今年3月28日,八大山人纪念馆在部分类别注册八大山人商标成功。掐指一算,从八大山人最早被企业注册至主管部门注册成功,攻守之间相隔竟有20年之久。

  4A景区仍有35%未申请注册

  记者从江西省旅游部门了解到,省内共有国家5A级景区2家,4A级景区31家。商标战中双方激烈争夺的“制高点”,恰恰主要集中在旅游观光和旅店等服务类别上。

  同样作为龙头老大的省内两大国家5A景区——九江庐山风景区和吉安井冈山风景区,商标权保护近况却各有不同。目前,庐山风景旅游区的商标已由主管部门成功注册,而井冈山早在2001年被一家企业作为旅游观光类别商标进行注册。作为“亡羊补牢”的措施,井冈山主管部门在旅店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

  31家4A级景区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雍华清说,目前我省31家4A景区主管部门对景点商标申请注册保护大多集中在旅游观光类别上,申请注册率为42%;而在旅店等类别上的申请注册率仅为29%。“也就是说,无论是在旅游观光类别还是旅店类别,申请注册商标率连五成都不到,景区主管部门丧失了对制高点的控制权。”

  被动防守的另一面则是对方的积极抢攻。截至今年4月14日,江西省境内10%的4A景区商标被公司成功注册,而26%的4A景区商标被自然人注册。“前沿阵地还将继续扩大,商标战将趋白热化。”目前,省内4A旅游景区有35%仍没有任何自然人、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商标注册,这里将开辟新的阵地。”雍华清强调。

  商标注册应成景区评级指标

  对此,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熊时升教授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商标法》早已明确,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除此之外,无论申请人是个人、组织、还是国家机构,均受法律保护。个人、企业注册地名、景区名商标,并不存在所谓的“抢注”一说,更不存在个人注册商标侵害景区权益的说法。因此,只要是成功注册,合法使用,就具备相应合法性。

  熊时升认为,景区主管部门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片面的理解和相关知识的匮乏,注定要因此交纳一笔不菲的“学费”。自然景区知识产权范围广泛,内容丰富,例如景区景点标志性植物、景色的外观设计权利,景区域名注册权利,景区内摄影、美术作品及相关著作权利,甚至包括植物、动物新品种命名等权利,都包含在景区知识产权范围内。

  “广东、浙江省政府部门曾提出‘知识产权立省’的战略口号。”熊时升认为,景区主管部门面对“知识产权保卫战”,应提前做好“通盘考虑”。除了尽早申请注册商标,还要从各个方面对自身知识产权寻求法律保护,身陷商标保卫战的主管部门都应进行反思。

  雍华清认为,作为旅游景区开拓市场的品牌标识,是景区产品或服务质量、信誉的载体,是构成景区的价值可观的无形资产。他建议,国家旅游局可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中,增设“景区名称必须商标注册”的硬性指标。届时,通过评级门槛“倒逼”相关部门保护景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