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TEL:积极拓展中国市场 打造优质红酒品牌
法国卡斯特兄弟简化股份公司(CASTEL FRERES SAS,下称法国卡斯特兄弟)作为欧洲葡萄酒制造及销售的领军者,其历史最早可追溯于1949年。这个最初由CASTEL家族的9个兄弟姐妹创立于法国波尔多并以家族姓氏(CASTEL)命名的企业,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在拥有21座酒庄、产品遍及全世界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品牌影响力遍布全球。
拓展中国市场
据介绍,CASTEL集团对于中国市场的关注始于1998年,当时其以投资建立灌装厂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自2001年携手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张裕集团)建立“张裕卡斯特酒庄有限公司”并成功推出张裕的高端合资品牌“张裕卡斯特酒庄葡萄酒”以来,法国卡斯特兄弟已日渐成为中国市场进口红酒的引导者。
2003年,法国卡斯特兄弟在中国设立了中国唯一一家代表机构——法国卡斯特兄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现已更名为法国卡斯特兄弟简化股份公司上海代表处。“法国卡斯特兄弟”这一企业字号逐渐被消费者及业内人士熟知。
2006年,法国卡斯特兄弟开始与中国实力雄厚的经销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向中国出口原瓶装法国CASTEL品牌葡萄酒,目前已在中国拥有10家成熟、稳定的全国性合作伙伴,6000多家分销商。截至2011年底,CASTEL在中国再接再厉,一举实现了3000万瓶的销量。
遭遇商标尴尬
但也许是基于打开市场的心切,也许是早期对中国市场不够熟悉,法国卡斯特兄弟在进入中国市场忽略了其商标对应的中文呼叫商标的注册保护,这也为该公司日后在华业务的拓展造成了障碍。
据中国商标网的信息显示,1998年9月7日,温州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酒类分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提交了“卡斯特”商标的注册申请,注册类别为33类,具体为果酒、葡萄酒和酒精饮料。2000年3月,“卡斯特”商标获准注册,注册号为第1372099号。2002年,温州五金交电化工(集团)公司酒类分公司将“卡斯特”商标转让给西班牙籍华人李道之。
2005年7月,法国卡斯特兄弟以连续3年未使用“卡斯特”商标为由,要求对李道之的“卡斯特”商标予以撤销,并一度在行政裁定程序获得支持。2008年11月,该行政诉讼经审理后法国卡斯特兄弟败诉。因此,“卡斯特”商标仍归李道之所有。
2009年底,上海班提酒业及李道之本人向法国卡斯特兄弟提起了3起商标侵权诉讼,索赔金额达2.1亿元。原告方诉称,被告未经许可在产品上使用法国卡斯特字样的行为构成了商标侵权,销售金额巨大。被告辩称,“法国卡斯特”字样仅是企业名称的简称,符合中国大众的认知习惯,仅在部分早期产品中有所标注。
近日,历时两年半的该案件有了一审结果,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于李道之、上海班提酒业起诉深圳卡斯特、法国卡斯特兄弟的商标侵权案件做出判决,法国卡斯特兄弟提出的抗辩主张未获得法院支持,被判侵犯了李道之第1372099号“卡斯特”文字商标专用权。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法国卡斯特兄弟中国区总经理毕杜维坦言:“很遗憾我们对于‘法国卡斯特’作为企业名称简称而善意使用的行为没能获得法官支持。我们将会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并就我公司的主张做进一步的阐述。但无论判决如何,此案对于CASTEL品牌在中国的发展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打造优质品牌
毕杜维表示,法国卡斯特兄弟将始终践行“一个家族,一份责任”的口号,继续加大在电视、杂志等媒介上的正面的广告宣传力度,强化对经销商和分销商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及教育;继续加大投入,维护并开拓新的中国市场,与中国经销商一起发展壮大;在现有品牌基础上丰富产品结构,确保品质,满足中国消费者的不同需求;通过广泛、多层次的宣传,利用进入中国市场较早的优势,不断深化中国消费者对法CASTEL品牌的认知度。
对中国消费者来说,过去的10多年,大家似乎已经把“CASTEL”与“卡斯特”等同起来,要使中国的消费者认识到此“CASTEL”并非彼“卡斯特”,法国卡斯特兄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消费者究竟选择“卡斯特”还是“CASTEL”,恐怕除了这几个字外,比拼的更是品牌自身的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