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假“欧莱雅”年入50万 蜜月归来手铐迎接小夫妻
东方网8月4日消息:据《新闻晚报》报道,新婚燕尔、事业有成,满心幸福的沈晓丽今年3月19日去印尼雅加达和老公孙志平度蜜月,却完全没想到自己20天之后回上海时自己和老公的身份已是逃犯。原来,沈、孙夫妇二人开了一家销售化妆品的淘宝网店,专售“欧莱雅”、“雅诗兰黛”等名牌化妆品,然而他们的全部货源都是从其他网店低价购入甚至是自己买原料、空瓶后灌装制成,之后加价卖出。今年3月20日,青浦区工商、公安部门接到情况反映后对这家网店的仓库进行了检查,查处库存假冒名牌化妆品七十多箱。日前,孙志平、沈晓丽以及其他犯罪嫌疑人正被青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
网售化妆品生意蒸蒸日上
30岁的孙志平和27岁的沈晓丽都是重庆人。早在2006年时,孙志平就看准商机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专门售卖化妆品。他的经营模式是从其他网店买来低价化妆品,随后再加价10%到15%售出。起初孙志平的网店生意非常一般,但之后生意越做越好,他自己一个人已经忙不过来。
沈晓丽是孙志平的女友,为了支持老公的“事业”,沈晓丽2006年大学毕业之后也一直在从事网店的销售工作,小夫妻俩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因为网店货物多从上海进货,为了做生意更加方便,两人于2011年4月时来本市宝山区租借了一套房屋作为仓库。到2012年1月份,因为生意蒸蒸日上,这套房屋已经堆不下货物了,两人就在青浦徐泾沪清平公路1881弄租了一套别墅,继续做网店生意。
沈晓丽告诉提审的检察官,她的网店内主要销售兰蔻、雅诗兰黛、薇姿、欧莱雅、美宝莲等品牌的化妆品,种类足有三、四百种之多。“旺季的时候,每月销售额可以达到50万,淡季的时候也有20万左右。”
自己灌装名牌化妆品
然而,这点销售额和利润还不能满足孙志平的胃口。为了赚到更多的钱,颇有“商业头脑”的孙志平开始想办法自己灌装化妆品。“我考察之后发现,苏州化工业比较发达,灌装条件比较便利,于是我单独去苏州又租了一套房子,专门用来灌装化妆品。”面对检察官,孙志平到案如实坦白了自己的一切。从2012年10月份左右,他便在苏州购买了灌装机、喷码机、打气泵、电子秤和封口机等机器,开始自己“制作”化妆品。
有一个经常和孙志平有业务往来的“老陈”得知后向孙志平表示,自己可以提供化妆品的空罐和原料。之后,孙志平从“老陈”处前后购买了“倩碧水磁场面霜15ml装”空瓶1万个以及相关原料,成本每瓶19元,灌装后在网上以26元的价格售出。然而,记者查询得知这款面霜的市场售价在130元左右。除此之外,孙志平还购买了相关软管、眼霜、走珠等物品,自己加工灌装好之后以成本价的120%至150%在自己的网店内出售。按照这样的利润率计算,孙志平网店的年利润可达50多万。
双方父母也为子女“生意”助力
自从孙志平想到这个新的“经营模式”之后,孙、沈二人的生意越来越好,利润也越来越高。由于灌装化妆品工作太忙,孙志平每周只到上海来两三天,其余时间都在苏州。而在上海的沈晓丽也觉得忙不过来,便又请了几名客服人员帮她接单、打发货单,直到今年3月案发前几天,沈晓丽还在招聘新的客服人员。
当沈晓丽发现青浦仓库里的货物卖得差不多时,她便让孙志平送货。同时,沈晓丽的父母、孙志平的母亲也分别在青浦、苏州为两人做饭、打扫屋子、打包货物,提供“后勤服务”。
但是孙志平并没有把自己的全部“业务”详情告诉沈晓丽。“为什么不告诉你妻子?”检察官问道。“主要是怕她有压力,对于货物的来源,我一般只说是其他店购来来的。”孙志平供述道,“即使是灌装,我告诉她原料也是真货。还有一些兰蔻、雅诗兰黛和倩碧的大瓶化妆品则是‘从美国代购而来’。”
“有客户因为用了我们的产品之后过敏,或者认为是假的而要求退货,我们也会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处理。我认为我们店里卖的化妆品全部都是正品。”直到案发,面对警方的第一次讯问,沈晓丽仍然振振有词。
以“试用”“赠品”之名销售假货
今年春节期间,孙志平、沈晓丽二人“衣锦还乡”回重庆老家结婚办酒席,两人在上海做化妆品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的传闻让二人的亲友艳羡不已。孙志平的同学陈磊原本在重庆做快递员工作,月薪2000元,春节后跟着孙志平来做网店生意,月薪3000元并且包吃住。同时,孙志平还把自己的一个表哥也“动员”了过来,为他的网店生意帮忙。由于孙志平进的“货”都是混装的假冒化妆品或者已经很脏的空瓶,他们还要对这些化妆品进行分类、清洗空瓶,在重新灌装装箱。
在孙志平的网店里,市场价近300元的“兰蔻清滢柔肤水200ml装”只卖120元,成本只有70元左右;市场价128元的“雅诗兰黛红石榴精华液15ml装”只卖58元,而成本只有40多元。其他大多数化妆品,孙志平网店的定价都比市场价便宜近一半。如此便宜的“高档”化妆品为何会有那么多人去买?检察官告诉记者,一般孙志平都会给这些化妆品打上“试用装”、“赠品”的标签,这有他的巧妙想法,“因为试用装和赠品本来应该是免费的,我们便宜出售也是合情合理,消费者也比较容易接受。”事实上,孙志平、沈晓丽销售这些化妆品不仅没有取得相关商家的授权,也没有销售许可证。
度完蜜月终被抓获
从今年1月开始,孙志平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还要求自己的几个员工每个人都开网店,销售这些假冒、自制的名牌化妆品。“我2009年时就注册了一个网店,原来买的是游戏点卡,之后开始买孙志平的化妆品。网店的商品图片都是从网上其他店里挖图挖过来的,商品的介绍文字也是复制其他网店的说明。我们卖化妆品没有提成,直接把卖得的钱款划到孙志平的银行卡上,我们只拿两三千元的固定工资。”一名孙志平网店的员工告诉记者。
今年3月19日,“志得意满”的孙志平、沈晓丽二人去印尼雅加达旅游度蜜月,网店生意留给员工打理。3月20日下午3点,工商、公安部门便来到青浦对孙志平的网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了七十多箱“欧莱雅”和“雅诗兰黛”品牌的化妆品,涉及金额70多万元,店里几名员工也被带至公安部门接受调查。得知此事后,原定于3月28日结束旅游回沪的孙志平决定推迟回国日期,一边安慰妻子沈晓丽“放心,不会有事”,一边还电话联系请了一名国内的律师进行咨询。之后在警方的规劝下,两人才于4月10日回到上海,在浦东国际机场两人即被抓获。
检察官告诉记者,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记者手记
市民需慎防“美丽陷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化妆品行业由此而火。高档化妆品往往价格不菲,超出“工薪阶层”消费能力之外,“打折”、“小样”、“赠品”等因此大受欢迎,如孙志平、沈晓丽这样的不法分子也就钻了这个空子,让成千上万的消费者不知不觉掉入了由假冒伪劣化妆品构造的“美丽陷阱”。人们为何会在这样的“陷阱”面前“栽跟头”?
从心理层面分析,化妆品并不如商品、药品般“立竿见影”,如需见效需要一定的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很好的隐蔽:只要使用之后不出现负面效果即可,即使没有任何正面效果,消费者也很难怀疑到自己头上。而且,由“高档化妆品”所产生的品牌效应往往会对消费者产生一定的心理暗示,消费者在使用后“自觉”有效,也就不会纠缠于化妆品的实际效果。
从监管层面分析,由此案可知,孙、沈夫妻二人在自行灌装化妆品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是从其他网店那里进货的。通过这种渠道购入的货物,究竟有多少是得到了相关商家的授权,有多少是货真价实的正品?恐怕也要打个问号。网店监管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由于其不经注册、没有实体等特点,对之监管也确有一定难度,但提供平台的购物网站本身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监管职责,同时相关部门也应介入。
从维权难度上分析,网购并非“面对面”,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就更高,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就更多。不少消费者面对“漫漫维权路”往往望而却步,选择自认倒霉,这无意中就助长了不法分子的气焰。
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轻则浪费钱财,重则皮肤过敏发炎,需要就医。建议广大消费者谨记“贪小便宜吃大亏”以及“便宜无好货”两个道理,选购高档化妆品时切记要从经授权的正规商店、网店购买,不要拿自己的“面子”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