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服务区分表第十一版(2021文本)
(2021年12月30日更新)
第一类-化学原料
第二类-颜料油漆
第三类-日化用品
第四类-燃料油脂
第五类-医药
第六类-金属材料
第七类-机械设备
第八类-手工器械
第九类-科学仪器
第十类-医疗器械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
第十三类-军火烟火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
第十五类-乐器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
第二十类-家具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
第二十二类-绳网袋篷
第二十三类-纱线丝
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钮扣拉链
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
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
第二十九类-食品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
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
第三十三类-酒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
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
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
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
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
第四十类-材料加工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
第四十二类-网站服务
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
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第一类-化学原料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灭火和防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鞣制动物皮毛用物质;工业用粘合剂;油灰及其他膏状填料;堆肥,肥料,化肥;工业和科学用生物制剂。
[注释]
第一类主要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
——感光纸;
——补轮胎用合成物;
——非食品用防腐盐;
——某些食品工业用添加剂,例如果胶,卵磷脂,酶和化学防腐剂;
——某些生产化妆品和药品用原料,例如:维生素,防腐剂和抗氧化剂;
——某些过滤材料,例如:矿物质材料,植物质材料和颗粒状陶瓷材料。
本类尤其不包括:
——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第二类),半加工的树脂(第十七类);
——医用或兽医用化学制剂(第五类);
——杀真菌剂、除草剂和消灭有害动物制剂(第五类);
——文具用或家用粘合剂(第十六类);
——食品用防腐盐(第三十类);
——褥草(腐殖土的覆盖物)(第三十一类)。
0101
工业气体,单质
0102
用于工业、科学、农业、园艺、林业的工业化工原料
0103
放射性元素及其化学品
0104
用于工业、科学的化学品、化学制剂,不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用的化学制品
0105
用于农业、园艺、林业的化学品、化学制剂
0106
化学试剂
0107
摄影用化学用品及材料
0108
未加工的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不包括未加工的天然树脂)
0109
肥料
0110
灭火、防火用合成物
0111
淬火用化学制剂
0112
焊接用化学制剂
0113
食药用化学品(不包括食品用防腐盐)
0114
鞣料及皮革用化学品
0115
工业用粘合剂和胶(不包括纸用粘合剂)
0116
纸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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