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服务区分表第十一版(2021文本)
(2021年12月30日更新)
第一类-化学原料
第二类-颜料油漆
第三类-日化用品
第四类-燃料油脂
第五类-医药
第六类-金属材料
第七类-机械设备
第八类-手工器械
第九类-科学仪器
第十类-医疗器械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
第十三类-军火烟火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
第十五类-乐器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
第二十类-家具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
第二十二类-绳网袋篷
第二十三类-纱线丝
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钮扣拉链
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
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
第二十九类-食品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
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
第三十三类-酒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
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
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
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
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
第四十类-材料加工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
第四十二类-网站服务
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
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服装,鞋,帽。
[注释]
第二十五类主要包括人用的服装、鞋和帽。
本类尤其包括:
——服装、鞋和帽部件,例如:袖口,口袋,成品衬里,鞋跟和后跟,帽檐,帽衬架(支撑架);
——运动服和运动鞋,例如:滑雪手套,背心式紧身运动衣,骑自行车服装,柔道服和空手道服,足球鞋,体操鞋,滑雪靴;
——化装舞会用服装;
——纸衣服,纸帽子(服装);
——非纸制围涎;
——西服袋巾;
——非电暖脚套。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鞋用小五金件,例如,金属制鞋钉和鞋销钉(第六类)和非金属制鞋钉和鞋销钉(第二十类),以及用于服装、鞋和帽的缝纫附件和扣件,例如:扣钩,扣子,拉链,饰带,帽带,帽用饰物和鞋用饰物(第二十六类);
——某些特殊用途的服装、鞋和帽,例如:安全头盔,包括运动用的(第九类),防火服装(第九类),手术衣(第十类),矫形鞋(第十类),以及进行某项运动所必需的服装和鞋,如棒球手套,拳击手套,(冰刀)冰鞋,连冰刀的溜冰鞋(第二十八类);
——电热服装(第十一类);
——电暖脚套(第十一类),婴儿车和平卧式婴儿车专用脚套(第十二类);
——纸围涎(第十六类);
——纸制手帕(第十六类)和纺织品制手帕(第二十四类);
——动物服装(第十八类);
——狂欢节面具(第二十八类);
——玩具娃娃衣(第二十八类);
——纸制晚会帽(第二十八类)。
2501
衣物
2502
婴儿纺织用品
2503
特种运动服装
2504
不透水服装
2505
戏装
2507
鞋
2508
帽
2509
袜
2510
手套(不包括特种手套)
2511
领带,围巾,披巾,面纱
2512
腰带,服装带
2513
单一商品
武汉中经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