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服务区分表第十一版(2021文本)
(2021年12月30日更新)
第一类-化学原料
第二类-颜料油漆
第三类-日化用品
第四类-燃料油脂
第五类-医药
第六类-金属材料
第七类-机械设备
第八类-手工器械
第九类-科学仪器
第十类-医疗器械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
第十三类-军火烟火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
第十五类-乐器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
第二十类-家具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
第二十二类-绳网袋篷
第二十三类-纱线丝
第二十四类-布料床单
第二十五类-服装鞋帽
第二十六类-钮扣拉链
第二十七类-地毯席垫
第二十八类-健身器材
第二十九类-食品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第三十一类-饲料种籽
第三十二类-啤酒饮料
第三十三类-酒
第三十四类-烟草烟具
第三十五类-广告销售
第三十六类-金融物管
第三十七类-建筑修理
第三十八类-通讯服务
第三十九类-运输贮藏
第四十类-材料加工
第四十一类-教育娱乐
第四十二类-网站服务
第四十三类-餐饮住宿
第四十四类-医疗园艺
第四十五类-社会服务
第三十类-方便食品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调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调味酱汁和其他调味品;冰(冻结的水)。
[注释]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本类尤其包括:——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例如: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麦,木斯里麦片;——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裹巧克力的坚果;——除香精油外的食品或饮料用调味品。本类尤其不包括:——工业用盐(第一类);——食品或饮料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婴儿食品(第五类);——膳食补充剂(第五类);——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第二十九类);——汤,牛肉清汤(第二十九类);——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新鲜的香草(第三十一类)——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3001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茶、茶饮料
3003
糖
3004
糖果,南糖,糖
3005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面包,糕点
3007
方便食品
3008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谷物膨化食品
3011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12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食盐
3015
酱油,醋
3016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3017
酵母
3018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单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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