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审查质量稳步提升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中国专利审查质量年度报告》(2010)。报告指出,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积极改进审查质量、继续开展多角度审查质量评价工作,促使中国专利审查质量稳中有升。
报告显示,当前中国专利审查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与实体质量有关的部分指标呈现向好趋势,审查质量社会公众满意度逐年上升,截至2010年,该指数已突破80,升至81.1,首次由“顾客较满意”区间进入到“顾客满意”区间。
报告以客观评价与主观感知相结合的评价方式,通过综合分析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审查质量社会满意度调查、审查质量外部反馈机制的统计数据及反馈意见,全面客观地总结了目前中国专利的审查质量状况,对有效解决和预防审查质量问题,持续提升专利审查质量意义重大。
多项指标不断提升
据审查质量评价体系运行数据显示,当前我国发明实审质量稳中有升。其中发明授权、驳回、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实体质量问题均有减少,授权质量改善,审查意见正确性提高。报告显示,201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实审一通平均周期由2009年的12.4个月缩短至11.4个月;发明专利申请首次结案平均周期也明显缩短,由2009年的25个月缩短至22.4个月。社会公众对专利授权质量较为满意,满意指数达82.3,对审查员审查意见的法律适用和理由阐述充分程度的评价较高。
报告指出,《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和国际初审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其中PCT国际阶段三性评述意见质量持续改善,PCT摘要译文质量明显改善,PCT国际初审全部按期完成;公众对PCT国际检索结果信任度上升。复审和无效审查案件的正确性继续保持稳定,复审结案平均周期由2009年的9.4个月缩短至2010年的7.8个月;无效结案平均周期保持稳定,公众对无效案件审查各方面的满意度较高。
质量意识日益增强
专利审查质量的逐年提升,与各审查部门和每个审查员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杨铁军在日前召开的专利审查质量工作会议上指出,审查员是审查工作的主体,也是审查质量的主体,审查员要树立审查质量意识,把对质量工作的认识提升到国家尊严的高度。
事实上,经过多年局级、部级的积极引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的审查质量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下称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局已形成重视审查质量、审查服务意识和审查质量意识日益增强的良好氛围。“从目前的质检过程中可以看出,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在不断加强,授权质量也有了较大提高;审查员在检索中比较注重对外文数据库和非专利文献库的检索,检索态度认真,审查意见说理更加详细和规范;在通知书和驳回决定中,针对申请人陈述意见给出的审查意见或驳回决定比较详细、全面,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审查员对专利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专业技术的掌握能力不断提高。”上述负责人表示。
质量管理日趋完善
审查员审查意识的明显提高,审查能力和审查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日趋科学化的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管理工作。
据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不断完善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推动审查质量的持续改进,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积极开展审查质量方针的研究制定工作,确定了“提供程序公正、标准一致、结果正确、时间可期的审查服务;保证授权文本清楚,保护范围适当”的审查质量方针,进一步统一审查质量理念和明确专利审查工作导向;在深入调研审查部门和审查员对质量管理和质检工作建议的基础上,出台了《持续改进审查质量工作的若干措施》;完善多角度的质量评价工作,并开展持续改进实体质量的课题研究工作。
与此同时,各审查部门结合部门自身业务特点,开展了一系列提升专利审查能力和改进审查质量的活动。“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密切配合下,全局审查业务尤其是基础性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不仅完成了审查指南的修改,制定了审查操作规程,还建立了一套覆盖全流程的质量评价体系,初步形成了局、部、处三级质量管理模式。”杨铁军对“十一五”期间审查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总结经验和成绩的基础上,多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对审查质量的客观评价,继续完善审查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质量问题规律性和群体性的研究,以及对审查策略的深入探讨,切实推进中国专利审查质量的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