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1月举行
5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指出: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其中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3日;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18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沈阳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景德镇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重庆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
(三)报名材料包括: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考试日期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上述18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其中专利法律知识考试为11月5日9时至11时;相关法律知识考试为11月5日14时至16时;专利代理实务考试为11月6日9时至13时。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