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模板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0-06-10 10:46:36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XXX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实现药品零售行业自律,促进诚信建设,方便群众购药,国家实施XXXXX统一悬挂XXX标志。为做好XXX标识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XXX标识的制定、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XXX标识是由XXXXX申请在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申请所包括的商品经营者属于XXXXX会员。XXXXX根据本规则对符合规定的XXXXX授权使用XXX标识。任何组织、企业和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这一标志。

第四条 XXX标识图案XXX。

第二章 该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

第五条 XXX标识经授权后企业可以按规定形式使用。XXX标识规格、图案、制作标准由XXXXX制订,并由指定的专业标志制作单位按规定要求制作。

第六条 XXX标识的使用条件:

凡持有XXXXX和工商营业执照的XXXXX均可申请使用。

第七条 凡已持有XXXXX的XXXXX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授权使用XXX标识。

XXX标志申请授权使用程序如下:

(一)XXXXX向XXXXX或经XXXXX委托的所在地XXXXX或行业协会提出授权使用申请。

(二)收到企业申请后,签署受理申请通知书后30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同意或不同意使用通知书。

(三)对同意授权使用XXX标识的申请人,按XXX标识的规定形式使用,并将使用情况在授权单位登记备案。

第三章 该集体商标的使用范围

第八条 XXX标识必须悬挂在药店门前的醒目位置,并在夜间消费者也可以辨识。

第九条 XXX标识为集体商标,只可用于会员企业的店面标识或经授权使用的范围。

不得用于:

(一)商品商标或商业性广告;

(二)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商品的包装及公司的标志;

(三)本办法规定可以使用XXX标志以外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企业应加强对XXX标识的管理,维护XXX标识的严肃性,发现有损XXX标志形象的情况,应及时纠正。

第四章 该集体商标的管理和保护

第十一条 XXXXX负责XXX标识的授权使用工作并制订XXX标识使用范围、制作标准。对XXX标识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责令其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 XXXXX或经XXXXX委托的所在地XXXXX或行业协会负责对XXX标志使用进行监督,接受群众投诉,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对授权使用期间企业出现以下情况将终止授权:

(一)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二)企业经营中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受到消费者投诉;

第十三条 对擅自仿制、使用XXX标识及蓄意破坏XXX标识形象的,XXXXX责令其改正,没收仿制品。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侵权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则由XXXXX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费由XXXXX会员所缴纳的会费中支出,主要用于商标注册、受理投诉、维护商标信誉、宣传商标等工作,以维护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该商标之日起生效。